邹某、顾某等4人,被抓!
湘潭市公安局 xtga.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8-21 10:45




引导受害人转账进行诈骗
1.虚假购物
诈骗分子通过社交软件、网页、短信、电话等渠道发布商品广告信息,通常以盲盒购买、海外代购、低价转让、0元购物等方式为诱饵,诱导受害人与其联系,待受害人购物付款后,就将受害人拉黑或者失联,受害人也未收到约定的商品、货物;或以加缴关税、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为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2.虚假服务
诈骗分子通过推广发布信息,谎称可以提供正常的生活型服务、技能型服务等(如:代为生活缴费、音乐制作、网站制作、论文发布、代加工等),以及谎称可以提供非法的各种虚假服务(如:调查追债、提供定位、交通违章处理等),接着以缴纳定金、保证金等理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后将受害人拉黑,从而实施诈骗。
1.网络购物和购买服务需谨慎,对网络用户提出高质低价、特殊优惠的商品要警惕。
2.切勿在网上购买不正规的商品服务,不相信所谓的论文代写、证书购买、提供定位等服务信息。
3.网络购物应使用正规购物的软件和交易平台,切勿私下进行无保障交易。
4.对于网上陌生人发来的陌生购物链接不点击、不明购物App不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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