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搬运工”“购物卡洗钱手”,栽了!

湘潭市公安局 xtga.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8-01 14:09

“跟着我投资,稳赚不赔!”

手机那头

自称“证券精英”的“她”

信誓旦旦

7月20日

市民杨先生就这样

掉进了甜蜜陷阱

被对方以购买黄金

京东购物卡等方式

骗走了辛苦积攒的

14万余元

钱出手后,“精英”消失了

😱😱😱

接到报警后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侦查中心民警火速出击

通过精准研判迅速锁定了

这条诈骗链条上的关键“帮凶”

 警方发现

被骗资金中有多笔

用于购买黄金并流向了广西

7月24日

治安大队民警千里奔赴广西

将嫌疑人黄某、练某

一举抓获

图片

经查

这两人明知所取的黄金是

电信网络诈骗的赃物

但为了牟利甘当“跑腿”

多次帮助上线取送黄金

目前

两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情到这就结束了?

NO!NO!NO!

图片

网安大队民警在对被骗的

京东购物卡进行深入追踪时

发现部分卡在

河北某地有消费记录

事不宜迟

民警马不停蹄转战河北

7月25日

犯罪嫌疑人高某一、高某二

落入法网

图片

原来

这两人明知这些购物卡

是用诈骗资金购买的(俗称“黑卡”)

利欲熏心

92折的低价收购

随后

他们火速用卡购物

再将商品转卖套现

“洗白”赃款

帮诈骗分子转移资金

目前

两人同样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确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网络交友投资需谨慎

涉及转账汇款务必核实!
莫贪小利成帮凶

法律红线不可碰!

⚠️⚠️⚠️

切勿因一时贪念

出租、出售个人银行卡

电话卡、支付账户

或者帮助他人取现转移赃物

收购“黑卡”

这些行为都是在为诈骗分子“洗钱”

违法犯罪

你以为的“轻松赚钱”

实则是把自己推入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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