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Plus版感谢信,送给他们!
湘潭市公安局 xtga.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8-15 08:44
“民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和尽职尽责的态度让我深深感动
是你们的高效工作
让我感受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温暖
......”

近日
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塘大队事故中队
收到了群众陈某某
一封手写的Plus版感谢信
字里行间饱含真情实意

在岳塘区河东大道
红旗商贸城地段人行横道线处
一辆两轮电动车行驶至此时
与正在横过道路的陈先生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
电动车驾驶人不顾伤者安危
扶起倒地的电动车后就跑了

接到报警后
交警支队岳塘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吴志明
第一时间和同事赶到现场
只见陈先生躺在地上
另一方事故当事人已不见踪影
通过走访调查
初步掌握了肇事者的基本特征和逃离方向
经过48小时的走访排查
和视频研判分析
民警成功掌握逃逸驾驶人刘某某的情况
并联系他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随后依法开展了相关工作

8月11日
伤愈的陈先生为感谢民警快速侦破案件
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专程到交警支队岳塘大队事故中队
送上锦旗和感谢信表示感谢

湘潭公安提醒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肇事逃逸只会面临更严厉的惩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133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控速、让行:非机动车行经路口需减速观察,转弯时务必礼让直行车辆,杜绝超速行驶。
夜间出行需警惕:夜间骑行需开启车灯,穿着反光衣物,确保自身可见性;遇强光时减速慢行,避免视线受阻引发事故。
安全头盔做保护:骑乘电动车时都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在发生碰撞等事故时能有效降低头部受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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