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Plus版感谢信,送给他们!

湘潭市公安局 xtga.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8-15 08:44

“民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和尽职尽责的态度让我深深感动

是你们的高效工作

让我感受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温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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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塘大队事故中队

收到了群众陈某某

一封手写的Plus版感谢信

字里行间饱含真情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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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

岳塘区河东大道

红旗商贸城地段人行横道线处

一辆两轮电动车行驶至此时

与正在横过道路的陈先生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

电动车驾驶人不顾伤者安危

扶起倒地的电动车后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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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

交警支队岳塘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吴志明

第一时间和同事赶到现场

只见陈先生躺在地上

另一方事故当事人已不见踪影

吴志明迅速展开现场勘查

通过走访调查

初步掌握了肇事者的基本特征和逃离方向

经过48小时的走访排查

和视频研判分析

民警成功掌握逃逸驾驶人刘某某的情况

并联系他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随后依法开展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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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

伤愈的陈先生为感谢民警快速侦破案件

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专程到交警支队岳塘大队事故中队

送上锦旗和感谢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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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公安提醒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事逃逸只会面临更严厉的惩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133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Q:
安全出行牢记这几点

控速、让行:非机动车行经路口需减速观察,转弯时务必礼让直行车辆,杜绝超速行驶。

夜间出行需警惕:夜间骑行需开启车灯,穿着反光衣物,确保自身可见性;遇强光时减速慢行,避免视线受阻引发事故。

安全头盔做保护:骑乘电动车时都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在发生碰撞等事故时能有效降低头部受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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