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您的无人机“上户口”了吗?
湘潭市公安局 xtga.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2-02 09:00
近年来
无人机以其便捷性和多功能性
广泛应用于各领域
(无人机即所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专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
然而 “黑飞” 问题也随之凸显
给公共安全带来威胁


依据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
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法律和规定要求
湘潭市范围内所有无人机(军用除外)
都须进行实名登记
与公安机关备案
二者缺一不可

01
实名登记
使用UOM APP或者
登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
(https://uom.caac.gov.cn/#/login)
完成信息注册


网页版实名登记流程请参照
02
公安机关备案
平台账号注册
无人机持有者可以持无人机
身份证件、操作员执照等资料
到居住地派出所线下办理
也可按以下步骤线上办理


无人机备案
新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
再按照以下操作进行无人机备案

03
飞行安全规范
起飞前需查询适飞或管制空域情况
管制空域: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
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
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
(一)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二)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
(三)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四)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
(五)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七)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八)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飞行申请
在管制空域飞行
须提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
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适飞空域说明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规定:管制空域范围外的空域为微型
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
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

04
法律责任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
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
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在管制空域内飞行
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
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
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
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
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
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
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
情节较重的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准备“放飞”的小伙伴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依法依规安全文明飞行
尽情享受畅飞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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