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湘潭市公安局 xtga.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0-10-30 17:04
湘潭市公安局警令部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局直各部门: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湘潭市公安局警令部
2020 年 4 月 26 日
全市公安机关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为贯彻落实《湘潭市2020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潭行审发〔2020〕6号),有效推进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公安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总抓手,持续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我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以“谁主办、谁负责”为原则,“三集中、三到位”为要求,提升我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能力、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强化各级公安机关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目标
为全面落实我局2020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要点,推进“三集中、三到位”,以政务服务大厅及市局各分大厅为载体,以“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为抓手,通过分解任务,上下联动,切实提高各级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效能。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彭德清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韩伟、彭世辉任副组长,警令部、指挥中心、政治部、警保处、情报信息研判支队、法制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网技支队、监管支队、反恐怖支队、禁毒支队、督察支队及各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警令部,负责牵头协调各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主动服务复工复产
围绕复工复产需求抓紧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及时梳理相关惠企政策措施及网上办事服务,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开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栏,并与国家和省平台对接,同步发布推广,推进服务事项一站办理。各级政务大厅窗口积极配合本级政务大厅管理部门做好政策宣传、答疑解惑工作。(治安支队牵头;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负责)
(二)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1.推进跨域通办。配合市政府加快推进我局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梳理及落地工作,积极推进我局第一批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跨县办理、跨层联办、全市通办;适时推出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法制支队牵头;治安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交警支队及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局负责)
2.升级平台功能。进一步梳理已公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审批要求,精准定位申请人需求,制作办事“明白卡”,明确办事流程、办事材料、办理时限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材料提交方式,实现申请材料精准推送,部门协同作战、并联审批,一网通办。(法制支队牵头;治安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交警支队及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局负责)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根据公安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定依据,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警种继续深化梳理、填报、发布本级依申请类、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对行政权力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精细化、标准化管理,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要素在国、省、市、县、乡五级统一。(法制支队牵头;治安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交警支队及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局负责)
2.环节再缩减,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按照“五减”(减事项、减要件、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要求,重点针对进驻各级政务大厅的审批事项和网上审批的事项,线下、线上分类梳理行政审批环节,再精简审批流程,在现有基础上提速10%。(法制支队牵头;治安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交警支队及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局负责)
3.规范中介服务,制定服务指南。梳理并发布中介服务事项,制定中介机构服务指南,建立中介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机制,着力解决中介服务程序繁琐、收费高、耗时长、垄断性和利益关联性突出等问题。(法制支队牵头;治安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交警支队及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局负责)
4.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警种根据“谁设定谁清理”“四个一律”原则,全面清理本级本部门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单位要求本部门办理的证明材料,逐项审核“互联网+政务一体化”平台内本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形成我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法制支队牵头;治安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交警支队及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局负责)
(四)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1.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况外,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一体化平台查询、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填报率、发布率、准确率达100%。不断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2020年各级各部门网上办理深度三级以上(含三级)事项比例要达到80%以上。(法制支队牵头;治安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交警支队及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局负责)
2.努力实现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根据网上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要求,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协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加快一体化平台与各部门相关自有业务系统对接,推进跨系统跨业务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一体化平台推动电子证照数据梳理汇聚、转化更新和共享互认。(情报支队牵头;治安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及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局负责)
3.加大“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力度。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强化“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建设应用,各级公安部门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运行和管理,实现监管事项“应接尽接”。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内容报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联合监管。(法制支队牵头;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网技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禁毒支队及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局负责)
(五)持续完善政务服务线下平台体系
1.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配合“市民之家”建设要求,科学制定入驻方案;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办理模式;有条件的增设“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和政务公开专区。(警令部牵头;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及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局负责)
2.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依据《湘潭市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暂行办法》(潭政办发〔2018〕77号)要求,结合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发布工作,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全面推进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和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在各级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三集中三到位”。(法制支队牵头;治安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交警支队及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局负责)
(六)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1.建好用好“好差评”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进一步落实“好差评”制度,实现“好差评”对政务服务层级、事项、渠道全覆盖;建立差评处置监督机制,规范差评处置程序,确保差评件件整改落地;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纳入绩效评估。(政务大厅窗口首席代表牵头;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局负责)
2.推动行政效能提升。建立健全智能化、规范化行政效能监管体系,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应用管理,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实时在线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红黄牌预警催办纠错机制,强化办理时效监管。(政务大厅窗口首席代表牵头;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局负责)
3.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长信箱办理工作。优化服务工作办理机制,加大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长信箱转递过来的事项办理、督办、考核力度,提高办理质量。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加强热线、信箱数据综合分析,收集民意民情,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政治部牵头;局直相关部门负责,各县市区局配合)
(七)创新政务公开工作
1.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全过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方位做好解读回应,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警令部牵头;政治部、法制支队及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局负责)
2.继续办好管好门户网站。坚持集约融合办网、安全规范管网,严格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域名管理,强化日常监测,确保内容安全,推进资源集约,加强监管评价,实现市公安局门户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全面完成网站集约化国家试点任务,推进网站数据治理和开放,为研判处置舆情、科学决策等提供数据支撑。(政治部牵头;局直相关部门负责,各县市区局配合)
3.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统筹推动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整体协同发展,以用户为中心、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等功能,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对政务新媒体实行常态监管、科学评估、优质运维。(政治部牵头;局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安机关服务职能中的重要意义。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落实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请于4月28日将专人名单通过内网邮箱报送至警令部陈邹豪。
(二)深化部门协作。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众多,涉及各警种部门,涵盖省、市、县(区)、派出所四级,牵头部门要根据市级各要点工作要求统筹协调,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作为,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三)加强考核监督。市局考核办将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加强监督考核,对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进度缓慢的,落实不力的部门,市局将严肃问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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